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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未回家却与前夫生子 身份被冒用维权遇困境

时间:2010-04-08人气:作者: 信息员
12年未回家却与前夫生子 身份被冒用维权遇困境

(2008-03-27 09:57:13)

(本报记者:马跃原 田林)

离家出走12年,“自己”却与家住遵化的丈夫离婚复婚又生子,高女士经过调查得知,竟然有人盗用了自己的身份。3月19日,记者赶到遵化市对此事进行调查采访。离婚又复婚妻子毫不知情

高女士是吉林人,13岁时随着改嫁的母亲落户到遵化市的一个山村,1993年她与邻村张先生结婚。由于多种原因,高女士在1996年未告知丈夫便回到了吉林老家,“当时我们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我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都没带走。”

今年3月5日,37岁的高女士回到遵化准备和丈夫离婚并迁走户口时得知,1998年张先生就向法院起诉与自己离了婚。可当3月13日高女士到镇派出所准备将户口迁出时,却发现自己的婚姻状况是“已婚”。

为何已经离婚了还写着已婚?高女士带着疑问来到遵化市民政局查询自己的婚姻档案。让高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在2000年8月21日与前夫又复婚了,而且一直没有生育的她现在还是一个8岁孩子的母亲。结婚又生子有人盗用身份

更令人惊讶的是,在一份“常住人口信息”表上,高女士在自己的名字旁看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照片!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户口、姓名都被人盗用了。“没想到那个女子是用我的身份和前夫‘复婚’,并领取了准生证生孩子的。”高女士说。

随后,记者来到张先生家采访。张先生对冒用身份并未否认,并表示想和前妻协商解决此事。“今天我和我妻子去民政局离婚,可是工作人员不给办理,还把我们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都扣下了。”张先生说。

遵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高主任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在事件没有查清之前,不能为张先生办离婚手续。欲恢复单身找不到法律支持

高女士经过努力,终于证实了自己的身份。现在她已经拿到了户口,也可以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可户口簿上的“已婚”身份却让她烦恼万分。

为了恢复自己的单身,高女士一次一次地找有关部门,但20多天过去了,始终没有找到一个解决办法,这些天高女士天天以泪洗面,体重一下子减了三四十斤,身心都遭受了很大打击。

“我咨询了很多律师,都说前夫他们构不成重婚罪。而且说我遭遇的情况在法律上找不到相关条例,这是个法律空白。难道他们白白冒用了我的身份这么多年,就一点惩罚都没有吗?”高女士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p#分页标题#e#

律师支招:依法撤销婚姻

对此情况,唐山市唐正律师事务所徐明律师建议,高女士可去法院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婚姻。

“复婚作为一项民事法律行为,不是高女士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因此可以申请确认无效。”徐律师说。

同时徐明律师认为,高女士不仅可以以“侵害姓名权”为由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并要求对方赔礼道歉,为自己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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