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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自由职业者养老、医疗保险收费通知

时间:2013-09-27人气:作者: 系统管理员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由职业者养老、医疗保险缴费于2013年9月16日开始,请参保人员携带养老、医疗保险手册、银行卡(存款金额参照下表)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办理缴费手续(医疗保险缴费所用银行卡必须为建行借记卡)。

缴费时间:9月16日- 27日、10月11日-25日、11月11日-27日(节假日除外)。
2013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第一档
(社平工资100%)
月缴费额
年缴费额
第二档
(社平工资60%)
月缴费额
年缴费额
659元
7908元
395.6元
4747.2元
第三档
(社平工资40%)
月缴费额
年缴费额
 
263.8元
3165.6元

2014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缴费需使用建行借记卡)

在职人员
A档
基本险
生育险
大额险
合计
2345.88元
69元
132元
2546.88元
B档
基本险
生育险
大额险
合计
1241.88元
69元
132元
1442.88元
退休人员
A档
基本险
 
大额险
合计
1399.32元
 
132元
1532.32元
B档
基本险
 
大额险
合计
968.76元
 
132元
1100.76元

    一、根据唐山市物价局、唐山市财政局(唐价行费[2012]1号)关于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的通知》 (冀价行费[2011]39)文件精神,管理费标准:10元/人/月(交现金)。#p#分页标题#e#
    二、下列人员凭相关证明免收管理费
    1、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需提供失业保险相关证明);
    2、特困职工(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3、应届高校毕业生两年择业期间(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已退休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
    三、201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等项工作均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侧附楼一楼大厅办理。办理时间2013年 9月16日至2013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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