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全面启动

据【信息员】报道:

按照市财政局要求,财政局于5月25日,迅速召开了由各场镇财政所长及主管工作人员参加的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会议,主管局长亲自主持会议,部署开展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标志着我县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全面启动。从即日起,购买人便可持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场镇财政所申报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为做好我县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唐海县财政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财政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场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部门兑付”。即:场镇财政所审核后,符合补贴条件的,及时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复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储蓄存折账户(每月兑付三次)。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运行。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与会人员系统地学习了《河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河北省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审核、兑付工作流程,使工作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规范的财政补贴操作程序。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财政局结合省、市财政部门文件精神,编写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宣传材料,及时下发到各场镇财政所,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四是协调好县场银行间资金划拨手续,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购买人存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