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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交警与客运驾驶人签责任状

时间:2012-10-27人气:作者: 系统管理员

今日,从唐山交警大队获悉,为了进一步强化辖区交通安全责任制度管理,不断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素质和意识,交警十一大队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并与客运公司与客运单位签订十八大安保《交通安全责任状》。

(图1)

曹妃甸客运公司经理正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张鑫 摄

  10月24日,交警十一大队宣传民警深入曹妃甸客运公司与客运单位签订十八大安保《交通安全责任状》,并督导企业与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将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标签: 曹妃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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