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安 张怀平)近日,滦南县公安局南堡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在沿海高速专门“碰瓷”敲诈过往大货车的2名犯罪嫌疑人,破获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损毁财物等案件6起,涉案价值约3万余元。
10月9日下午3时,南堡派出所接到报警:沿海高速滦南南出口附近,一辆外地大挂车被砸,驾车司机被敲诈未果后被人殴打受伤。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询问受害人马某和常某得知:两人驾驶的大货车自西向东行至沿海高速滦南南出口附近时,被一辆从后面赶来的黑色现代轿车逼停,车上下来的一名男子称货车车轮崩飞的石子把轿车前挡风玻璃崩裂,要求马某和常某给予赔偿。不久之后,从高速上又赶来一辆黑色丰田轿车,驾车的男子以同样的理由要求赔偿。在索赔未果的情况下,两名男子手持千斤顶,将大货车的前挡风玻璃、后视镜、前大灯等处砸坏,并对马某和常某进行了殴打,直到受害人报警后才驾车逃离现场。了
民警对高速交警和过往外地大车司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走访,并到沿海高速滦南、乐亭、唐海等出入口调阅收费监控录像。10月11日,办案民警判定两名嫌疑人是专门在高速上“碰瓷”敲诈外地大车司机的不法人员,其主要活动范围划定在滦南、乐亭、唐海交界地带,并最终获取了嫌疑人和作案车辆的影像资料。
10月12日下午,沿海高速滦南南出口再发一起“碰瓷”敲诈案。接报后,正在附近蹲守的民警立即出动,仅用不到5分钟的时间就赶到现场,将正在对外地大车司机进行追打的两名男子抓获,并确认两人正是10月9日砸车案件的嫌疑人。
经审,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赵某(男,24岁,唐海县人)和李某(男,21岁,唐海人)。二人分别交代了自10月份以来,合伙或单独驾驶事先用石子砸坏风挡玻璃的黑色现代或丰田轿车,在沿海高速上寻找外地过往大型重载车辆进行“碰瓷”,先后实施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损毁财物等作案6起,涉案价值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