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省内居民赴台旅游,自5月16日起,唐山市玉田、遵化、迁安、迁西、丰润、滦县、滦南、乐亭、唐海9个县(市)、区居民赴台湾旅游,可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证件,这是省公安厅首次将居民赴台湾旅游受理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省只允许河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4家旅行社组团赴台湾旅游,因此唐山市居民赴台旅游,必须事先与上述4家旅行社之一取得联系,办理参团手续,购买旅游全额发票和旅行单。
居民在办理赴台湾旅游证件时,除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之外,还需交验组团社出具的旅游全额发票和旅行单原件,以便公安出入境管理民警核验。
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醒广大居民,赴台湾旅游必须向组团社索要行程单,了解有关事项,签署旅行合同。除公安部特殊规定之外,外省市其它旅行社无权在我省组团赴台湾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