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5月,郑女士一家买了套二手房,从原住地搬到了我市中部一小区并办理了产权证。10年过去了,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马上到了上学的年龄,郑女士一家便思量着办理户口迁移,但到所属辖区的广场派出所一问,原房主竟还没将户口迁出。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她,除非找到原户主把户口迁出,否则这事难办。郑女士一家开始寻找原房主的下落,但已过去10年,原房主始终找不到。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广场派出所户政科的工作人员,她说,目前有些居民因为各种原因在搬家后没有将户口及时迁走,而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规定一栋住房只能属于一户居民,只有上一家的户口从房屋中迁出,下一家的户口才能迁入。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这些“户口在本地,人在异地”的“空挂户”苦了这些下家,也给警方的人口管理工作带来不少麻烦。考虑到郑女士一家的特殊情况,可以“特事特办”,郑女士可带齐相关材料,通过报批后先将户口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