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信息港欢迎您 登录 注册 退出

曹妃甸信息港

当前位置: 曹妃甸信息港 > 新闻 > 曹妃甸新闻

唐山高层住宅建筑间距实施新规定

时间:2010-04-08人气:作者: 信息员
日前,市规划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进行了第一次修订。

  新《规定》分别对建筑间距与建筑物退让、城市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等章节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其中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不得小于30米;山墙间距不小于13米;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除按日照分析结果应满足上述规定要求外,其最小值为20米。非住宅建筑高层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不小于24米,垂直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20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

标签:

flag777888999
flag777888999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