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财政票据管理、实施源头控制,我县从2009年1月5日起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2008年使用的各类财政票据进行了年度审验。这次财政票据审验,一共审验了75个单位的44种由省财政厅监制的财政票据共计5652本,微机票355067份。
为确保各执收执罚单位对2008年的各项非税财政收入做到应缴尽缴不截留,在财政票据审验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票据审验程序,对实施“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的执收执罚单位的收罚缴款书与该单位的收入辅助账相核对,同时与通过银行传入的该单位的收入解缴表相核对;对于各单位的其他收入,通过核对各单位使用的收款收据与该单位的收入明细帐和往来账,检查其他收入是否足额上缴,通过上述办法,做到了票款相符,账票相符和账账相符。
审验财政票据并核实收入,是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及相关会计核算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检查可以看出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河北省收费罚没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财政票据,做到了票据相符,帐票相符,转借、私开、乱开财政票据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同时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整改措施。通过这次财政票据年审使各单位规范票据管理和正确使用财政票据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各执收执罚单位的非税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非税财政收入源头控制的征缴工作进一步强化。为我县财政票据规范化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