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辆车通过同一收费站收费为啥不一样?
据郑先生讲,他所驾驶的双排座小解放行车本上的载重是0.7吨,养路费则按1.5吨标准收取,以往经过此收费站时他的车一直按不足1吨标准收取通行费5元。他说,3月28日,他开车经过东出口路桥收费站时,收费员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按照两个标准:下午15时52分经过此收费站时,收费员按照1型车的标准收取5元通行费;晚上21时54分返回此收费站时,收费员开出的收据却是按照2型车的标准收取10元通行费。
同一辆车,为何出现两种不同的收费标准呢?记者与市东出口路桥收费站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该收费站站长解释说,东出口路桥收费站收取的车道通行费作为车辆通行的有效单据,是以养路费收费的计征吨位为依据的,如果郑先生所说情况属实的话,那么他所驾驶的双排座小解放作为1吨以上7吨以下且包括7吨的2型车,被收取10元通行费是正确的。该站长表示,如果司机对收费站的收费标准有质疑的话,可以携带本人的行车本、驾驶本、养路费收费单据及收费站专用发票等来收费站办公室进行投诉,由专业人员进行解答。考虑到电脑数据查询的真实性,投诉时间务必在7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