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法院通过email速调解决两百余万欠款

据【系统管理员】报道:

       近日,曹妃甸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法官为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办案周期,运用互联网发email形式将被告北京某公司欠刘某的二百多万工程款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速调,双方均表满意。

       从2010年起,原告刘某开始为被告北京某公司驻曹妃甸项目部送山皮石,直至2013年6月底,被告共欠其货款239万元。被告对欠款数额并无异议,但因资金紧张所欠款一直拖欠。立案后,经当事人同意,案件被移送至诉前调解中心由郑世金法官主持调解。结合案情,郑法官考虑到双方对案件事实不存在异议但距离较远的实际,为减少当事人往返的经济成本,加快案件调解进度,决定借助互联网解决此案。在多次与双方释理明法中,双方矛盾得到调和,被告方表示愿意分期付款,并以Email方式提出了一份还款计划。与此同时原告提出,被告延迟付款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诉讼费用应由被告方承担,并对其还款计划进行调整。最终结合双方意见,由诉调中心拟定了一份还款协议,分别对还款金额与期限进行了具体约定,并通过Email形式分别发送给原、被告。双方及时回复均表示同意,并对我院采用网络信息传输方式处理案件、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之举大加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