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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海县2011年中考信息技术考试申请免考补考政策和办法

时间:2011-03-14人气:作者: 黑豹

 

 
唐海县2011年中考信息技术考试
申请免考补考政策和办法
 
我县2011年中考信息技术考试即将开始,根据《唐山市教育考试院信息技术考试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将信息技术考试申请免考补考的政策和办法公布如下:
一、唐山市教育考试院信息技术考试申请免考补考政策:
1、因残疾或伤病(包括临时伤病) 等各种原因而不能或暂时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分别申请免考或补考。
2、 因残疾或伤病丧失操作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信息技术考试免考,其中,提供有残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经审查准予免考的考生成绩按满分的60%(12分)计入中考总分;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经审查准予免考的考生成绩按满分的30%(6分)计入中考总分。申请免考的考生,在考前由考生及考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经班主任和校长审核签字,原市区考生经所在区招生办公室审验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查批准,其他县(市)区考生报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查批准,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免考考生申请及批准材料,要存入考生档案,免考考生要在本校和本班显要位置公示一周,如有问题,将取消其免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因临时伤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统考的考生,必须在统考前申请参加补考,否则,成绩为0分。补考只组织一次,正式考试结束后半个月之内安排补考。申请补考的考生必须在统考前由考生及考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和校长审核签字,报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原市区须报市教育考试院花名册备案。如伤病未愈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可在补考前按第2条有关要求办理免考手续,否则,成绩为0分。
二、有关要求:
1、我县信息技术考试申请免考补考政策和办法,执行市规定。
2、请各校见此通知后,将市免考补考政策传达给考生,尤其是免考考生所给分数有重大调整,要重点强调。
如有申请免考补考的考生,首先让考生填写《唐山市初中毕业与升学信息技术考试免考(补考)申请表》(见附件1,由各校下载打印),家长签字,考生提交有关证明(残疾证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班主任严格审查,校长签署审查意见,班主任、校长签名,盖学校公章。
我县补考时间为3月18日下午,地点为唐海二中。
3、学校审查批准的免考(补考)考生申请表和有关证明的原件、复印件,于3月14日(或学校考试前一天)交县招办。
4、免考考生公示:有免考考生的学校,填写附件2,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时间不少于1周。
标签: 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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