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5月11日上午,“唐山志愿者徽记”启用暨“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启动仪式在市抗震纪念碑广场隆重举行。
仪式上,市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市文明办负责同志介绍了“唐山志愿者徽记”征集和评定经过,以及对今后我市徽记使用提出要求。同时并宣布从2011年5月11日起,“唐山志愿者徽记”正式启用,依据《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今后,凡唐山市的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均应佩戴和使用这一服务标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唐山志愿者徽记标识从事其他活动。市人大副主任侯志宇给志愿者代表佩戴“唐山志愿者徽记”,并向志愿者代表庄严授旗。
随后,会议举行了热烈隆重的颁奖仪式。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主任郭彦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志宇,以及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爱卫办、市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志愿者协会各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为2010年度唐山市十大杰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代表颁发了证书和奖牌。
在宣读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后,市公安交警支队和市城管局负责人代表全市交警和城管执法人员做了表态发言,要求本系统人员立即行动起来,积极配合“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同时,以本次行动为契机,全力治理城市交通和公共场所文明环境,整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我市公务员志愿者代表向全市人民发出倡议:“从我做起,树文明新风;立足本职,展文明风采;共同努力,提城市形象。让我们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讲文明语言、行文明礼仪、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为唐山进步、家乡美好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最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主任郭彦洪同志在仪式上讲话。她指出,我市近年来志愿服务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2010年3月实现志愿服务地方性立法,确定9月15日为“唐山志愿者日”;2011年4月,颁布了《唐山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细则》;今天,“唐山志愿者徽记”又正式启用,我市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她强调,在去年圆满完成“文明出行百日劝导”志愿活动基础上,今年深入推进志愿劝导服务,这是构建文明交通、创造和谐环境的重要举措,对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水平和生活质量,倡导时代新风,具有重要意义。 她要求:参与活动的志愿者们,要劝导解决好部分市民闯红灯、不走人行道和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要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为扮靓我们共同的家园尽心尽力;各级志愿服务组织要加强领导,要有吃苦的思想准备,要确保广大志愿者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树好形象,圆满完成服务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有协作精神,志愿者要与交警、卫生、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密切配合,共同治理好这些影响城市文明的顽症。公安、卫生和城管部门,更要把本次行动作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全力配合好文明劝导活动。
我市公务员志愿者、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企业志愿者、医疗志愿者、青年志愿者代表1300余人参加了仪式。仪式结束后,广大志愿者分赴市区30个主要路口和13个城市公共场所参加文明劝导服务。
近两年,我市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市民素质,已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评选活动城市奖、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全国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城市等十多项国家级荣誉。今年是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之年,也是“城镇建设上水平,城市文明上台阶”活动的起始之年,我市借助这一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强了文明创建工作。全市各地、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对标创建、狠抓各项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创建责任;同时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创建活动和宣传活动。本次“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是其中之一,活动从5月份开始,预计仅市中心区,就将有近300个单位、6000多志愿者参与活动,全市文明劝导服务将达到数万人次。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主任郭彦洪在启动仪式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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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副主任侯志宇为志愿者代表佩戴“唐山志愿者徽记”
市领导为十佳志愿服务集体、个人代表颁奖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创城办主任李秀存主持启动仪式
意气风发的志愿者
2011年5月11日起,唐山市志愿者徽记正式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