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文明办文件
唐文明办发〔2011〕13号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志愿者协会
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的
实施方案
为了强化文明意识,纠正不文明行为,构建文明交通,创造和谐公共环境,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动员大会精神,按照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总体安排,经市文明委、市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同意,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决定,从5月上中旬开始,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讲文明树新风 创建文明城市”
二、活动项目
1、“文明出行专项劝导”行动。
2、“公共场所文明劝导”行动。
三、参与人员
身体健康的党员志愿者、公务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医疗志愿者、企业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各类志愿者,参加“文明出行专项劝导”行动;青年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参加“公共场所文明劝导”行动。
四、活动时间
1、“文明出行专项劝导”行动
2011年5月上、中旬——9月底间组织,安排在每周一到周五的7:30-8:30和17:30-18:30两个时段进行。
2、“公共场所文明劝导”行动
2011年5月上、中旬——9月底间组织,安排在每周六、周日的9:00-11:00和15:00-17:00两个时段进行。
五、形式及内容
1、“文明出行专项劝导”行动
在交通路口设立服务岗,配合交警对路口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等候红灯和行人闯红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和协助纠正;
2、“公共场所文明劝导”行动
在规定的公共场所,设立公共文明服务台,配合城管执法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在公共场所违反《唐山市民公共行为规范》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协助纠正。
六、活动地点
1、“文明出行专项劝导”行动
市区在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境内的新华道、北新道、建设路、龙泽路共五条城市主干道的部分重要交通路口组织;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定并组织。
2、“公共场所文明劝导”行动
市区在大钊公园、凤凰山公园、南湖生态公园、大城山公园、弯道山公园,纪念碑广场、云天广场、唐山火车站西站、汽车客运西站、唐山机场,超级商场南门广场、八方购物广场、远洋城门前广场等城市公共活动地段组织;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定地点并组织活动。
七、责任分工
市区“文明出行专项劝导”行动的详细分工见附件1;市区“公共场所文明劝导”行动,由市教育局和团市委统一安排。
八、标志管理
1、“文明出行专项劝导”行动:在指定的地点路口,按照具体的责任分工,统一插、挂各志愿服务责任单位的志愿者旗帜;志愿服务人员要统一披挂“某某单位志愿者”绶带,佩戴唐山志愿者徽章。各单位的志愿者旗帜由各单位按统一式样制作,旗帜颜色、式样和有关说明见邮箱:tsjszyxd@163.com收件箱,密码:2802759;唐山志愿者徽章,由市志愿者协会制作并提供。志愿劝导中使用的小黄旗,由交警支队制作,各交通岗亭负责收发。
2、“公共场所文明劝导”行动:在市区指定地点设立公共文明服务台各1个,每个服务台配置太阳伞一把,活动记录台账一本,宣传栏两块。服务台、太阳伞、活动记录台账、宣传栏等,均由市志愿者协会提供。参加志愿服务的青年和学生志愿者,均应佩戴相应志愿者标识(由团市委、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活动期间,志愿劝导所使用的服务台、太阳伞、活动记录台账、宣传栏等,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市城管局、市爱卫办协商保管;活动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团市委负责交回市志愿者协会。
九、各县(市)区活动
在活动期间,路北、路南和高新区,均应在市确定的交通路口、公共场所之外,选定其他路口和公共部位,确定若干服务地点,组织志愿者开展劝导活动。开平、古冶、丰润、丰南四区,要从本区文明城市的实际要求出发,明确交通路口、设置公共文明服务点,合理把握岗位密度,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的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其中,铁路唐山北站和丰润汽车站等地段的公共文明服务台,由丰润区负责设置;唐山汽车东站的公共文明服务台由路南区负责设置。
其他各县(市),要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各地的行动方案要在4月底之前报市文明办综合处(联系电话:2802759,联系人:高菲,邮箱:tswmbzhc@163.com)。
十、方法步骤及有关要求
1、5月上(中)旬,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将与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国资委、市卫生党委、市教育党委、市水务党委、市交通党委、团市委、市妇联、市退管会、市爱卫办等,在抗震纪念碑广场联合举办启动仪式。市直各党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退管会、市爱卫办等,要按照已经印发的《唐山志愿者徽记启用暨“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启动仪式预案》中要求,积极做好启动仪式现场的人员组织工作。
2、启动仪式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组织素质高、身体健康的志愿者参加活动。每路口每小时为一个班次,每班次安排4人,交警可根据交通流量情况,对执勤的时间、岗口执勤人员进行调整;公共场所服务岗以半天为一个班次,每班次安排5人参加劝导,城管局、爱卫办要根据本《方案》,合理调整本系统人员及岗位。
3、市直各党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退管会、市爱卫办要各负其责,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活动做出具体安排。有关组织单位要提前做好参加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的招募登记工作,填报登记表(见附件3),于4月30日之前报市文明办综合处(联系电话:2802759,联系人:高菲,邮箱:tswmbzhc@163.com),市志愿者协会将根据名单为志愿者申办人身保险;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分工将任务分解并落实到日、落实到时段、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并将任务分解的详细安排于4月 30日前报市文明办(表格见附件2,活动安排表暂定从5月5日起编排,实际时间以最后确定的启动仪式举行日为开始日);活动结束后,市文明办和市志愿者协会将对活动进行表彰。活动期间,各组织单位要为每位志愿者建立服务档案(登记档案格式见附件4),并于9月底前报市文明办(综合处联系电话:2802759,联系人:杨静,邮箱:tswmbzhc@163.com),此记录将作为志愿者星级评定和活动表彰的重要依据。
4、市交警支队和市城管执法队要与各责任单位做好对接,组织好上岗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①“文明出行专项劝导”行动的培训分两个层次:由市文明办与市交警支队负责,组织对骨干(即各单位领队和实际组织者)的培训,地点设在市交警支队,培训班议程有三项:a、宣读《“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实施方案》;b、文明交通相关业务知识培训;c、市文明办领导和市交警支队领导对活动开展提出要求。市交警支队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和安排培训教员,并负责审定业务培训的具体内容。培训班会务由市交警支队和市文明办综合处共同承担。骨干培训后,由各骨干人员组织好本单位所有参加志愿服务人员的培训。②“公共场所文明劝导”行动的培训由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市城管局、市爱卫办共同组织,培训内容有三项:a、宣读《“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实施方案》;b、市城管局与市爱卫办对公共行为规范劝导服务提出具体要求;c、市教育局和团市委负责同志就做好志愿服务活动提出要求。因此项行动将持续100天,为保证暑期任务落实,市教育局、团市委要合理规划,假期尽量安排家住市区的学生和青年志愿者上岗服务。
5、市退管会要招募老年志愿者,组成两个督导检查服务队,定期、不定期对两个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市直各党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和市交警支队、市城管局,要及时督察各志愿者队伍上岗情况,并于每月20日将本月内每路口执勤人员和各公共文明服务岗上岗人员情况报市文明办(综合处)。
6、推进行动期间,市文明办、市志愿者协会将同时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服务心得征集活动。各参与志愿服务的单位,要广泛发动志愿者书写、上报服务心得(唐山文明网邮箱:tswmbdyc@163.com;唐山志愿者协会邮箱:tszyz2823896@163.com),唐山文明网将择优选登,市志愿者协会将择优推荐市直媒体刊发。活动结束后,将对优秀组织单位给予表彰。
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文明办要积极发动境内组织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面向市及本区百日行动中的志愿者,组织开展“为奉献者奉献”志愿服务和慰问活动。
7、市直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关注活动相关工作,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要精心策划、广泛宣传,在报道活动动态的同时,普及交通知识、普及公共场所文明礼仪,表扬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引导全民参与、共同优化唐山的公共、交通环境。
8、各单位本次活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要于4月25日之前报市文明办(综合处)。联系电话:2802759。
附:1、唐山市“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责任分工
2、唐山市“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具体安排表
3、唐山市“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志愿者招募登记表
4、唐山市“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活动记录表
主题词: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推进行动” 实施方案
报:省文明办,市文明委主任、副主任
发:各县(市)区文明办,各开发区、管理区文明办,各志愿者工作委员会,市直各党(工)委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 2011年4月18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