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市文明委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县城(城区)”竞赛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旨在按照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城联创”决定精神,以“四优一做”为竞赛目标,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建活动为主要形式,调动起基层和广大城乡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三个提升”,为建立城乡联动、常态创建、长效管理的创建工作机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提供动力支撑,奠定扎实基础。
这项竞赛活动的内容及标准,原则上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九大环境”“一大创建活动”为主;具体按照我市2010年度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唐文明委[2010]4号文件)和我市即将展开的对县区公共文明指数组织模拟测评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园区、工业区)要在全面对标创建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八大示范创建”“四公一重”和“文化设施建设攻坚工程”,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建设。竞赛考核工作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和权威调查机构参与考核。竞赛成绩通过日常督导检查结果、公共文明指数模拟测评、市直职能部门打分、市文明办专项打分四种方法确定。
今年5月下旬至6月上旬、7月下旬至8月上旬和11月份,市创城办将分别组织三次公共文明指数模拟测评。今年12月初,组织市直职能部门打分。今年12月底,组织竞赛活动总评,并报市文明委审定。2011年1月底,公布竞赛活动结果。对竞赛活动成绩突出单位进行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作为向省委、省政府推荐“全省文明县城(城区)”的名单。
这次竞赛活动,在市文明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创城办”)具体负责。市文明委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创建竞赛。尽快掀起竞赛高潮,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