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琦)近日,唐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一起涉案过百万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郭某被抓获归案。
经调查证明,今年4月,犯罪嫌疑人郭某(女,45岁,滦南县人)通过他人介绍结识黑龙江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于某(男,50岁,陕西西安人)。交往过程中,于某向郭某许诺以高额利息和差价回报,欲在社会上借款。
于某、郭某二人到唐海县一农场进行宣传蛊惑,以6000至7000元不等为一股集资,承诺3个月后返1万元。期间一农场毕某等二人借款给于某、郭某共获利息1.9万元,在高额利息回报的利益驱使下,毕某等人继续借款给郭某,直至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于某、郭某逃离。
11月13日,毕某等人在滦南县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查,2010年5月至8月间,犯罪嫌疑人于某、郭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唐海县、滦南县毕某、王某、刘某等12人现金147万元,郭某从中共获利60至7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于某正在全力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