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县质监局对液化气非法充装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据【李小光 张玉满】报道:

唐海县质监局对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钢瓶超期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液化石油气易燃易爆,使用和储存都存在危险性,鉴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特殊的普遍性、重要性,唐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近日组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钢瓶超期使用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治。同时,开展了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的普及和宣传工作。

本次整治活动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62人次,对县域内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在用1213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建立了企业自有产权气瓶的动态管理电子档案。

  在本次整治活动中,安全监察人员帮助企业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了钢瓶登记管理和充装记录。同时要求企业:一是做好钢瓶充装前的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进一步增强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质量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安全充装和销售。三是严把进货关口,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台账。同时要求企业承诺不使用过期钢瓶,杜绝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严把钢瓶质量关,过期钢瓶一律送检,经检验合格后使用。到达报废期限的钢瓶予以报废处理 。

  安全监察人员在这里提醒广大民众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在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时注意以下七点:第一,钢瓶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期限超过15年必须报废处理。第二,液化石油气钢瓶完好清洁,安全附件齐全,日游碰撞挤压而发生变形或安全附件缺损的钢瓶千万不要使用。第三,要经常检查维护让燃气导管、燃具、角阀。导管要使用专用胶管,长度宜在1-1.5米之间。导管应经常检查更换,检查泄露可用肥皂水涂抹,禁止用明火试漏。第四,钢瓶应轻装、轻卸,防止摔、磕、碰、砸。第五,钢瓶要直立放置、严禁卧放或倒放。不要接近热源、火源或与化学危险品混存。严禁高温和阳光曝晒。严禁采用热水烫、烘烤、火烧等方法对钢瓶加热。罐装量不得超过该瓶容积的85%。第六,钢瓶内残液应由重装单位统一处理,自行处理残液或倒气有闪爆危险。第七,液化石油气发生泄漏,室内电器一定要保持原有状态,既不能关闭、也不能开启,不能使用电话、手机。应首先关闭瓶阀,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让空气流通。也可用扇子扇动来加快空气对流,一切行动都要避免因摩擦而产生火花,否则会引起闪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