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设卡索要“过路费”不合法

据【信息员】报道: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田菲菲)近日,不少市民向记者讲述他们被强行索要“买路钱”的遭遇,并质疑此种收费的合理性。

  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几天前他驾驶一辆东风小货车经过102国道时因沙河驿大桥修路不得不穿行附近村庄,没想到在短短的村路上被强行收去25元钱。张先生说,这种村民私自设卡索要“买路钱”的行为令过往司机苦不堪言。4月1日,记者从市内乘车去当地了解情况,行至102国道与外环路的交口时,司机被告知102国道沙河驿大桥修路,只能绕道而行。当时是中午11时左右,司机只好穿行附近村庄,而沿途只有李店子和公庙子两村可行。汽车驶进李店子村不久,就被路口前方一大堆石头拦住了去路。石头旁边一位40多岁的中午妇女看见有车开过,向司机索要“过路费”,当问收费理由时,该妇女振振有词:“这路是我修,要从这里过,就得缴费。”司机和记者与其交涉后,给了她5元“过路费”,路上的石头才被移开。但这仅仅是开始,记者数了数,在汽车行驶的不到二三百米村路上,竟有五六家村民在自家地头拦路收费。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竟在路的两旁拉上了小麻绳,借此强迫司机停车并声称最低给10元钱才能经过,令司机们哭笑不得。

  对市民们反映村民随意设卡收费的情况,村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是:此路为村民自己修建,村委会管不着。记者又与迁安市物价局取得了联系,一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对村民自己修路收过路钱的情况他们也无能为力。记者就此事向市交通局法制处的负责人进行咨询,他告诉记者,如果收取的是车辆通行费,则必须经过省政府批准,这种既没票据又没手续的收费,不论是村委会的行为还是村民的个人行为都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对“车辆通行费”以外任何名义的收费,过路人都可以拒绝。如果拦路人以不让通过为由强行收取,此种行为已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受害人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记者随后联系到迁安市公安局,该局法监处工作人员说,正如市交通局法制处负责人所讲,遇到这种乱收费的情况,过路市民有权拒绝,如果被强行收取,则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一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