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3月28日电 (记者 蒋晨) 28日上午,昆明市级行政中心上空响起了“轰隆隆”的马达声,昆明公安两架警用直升机也随之升空。至此,警用直升机正式加入昆明警用装备行列,昆明治安防控体系由单一的陆面转变为陆、空立体式格局。
上午10时许,橙红色直升机“警航二号”接到指挥中心起飞命令后,在行政中心上空做了短暂盘旋后,很快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此时他正担当着飞往昆明主城区进行警务巡逻的任务。与此同时,蓝白相间并印有“昆明公安”字样的直升机“警航一号”也已经在行政中心上空盘旋,并与昆明公安特种警用车辆形成陆、空立体方阵,投入到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抢险救灾等重大警务活动中。
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官赵勇称,目前昆明警方陆面警用车辆主要由防弹指挥车、装甲运兵车、装甲宣传车、防爆水炮车、步战车、防弹照明车和防弹运警车等警用车辆组成,而今天正式启用的警用直升机,在很大程度上为警方打击犯罪、追捕逃犯、维护治安、控制局面、疏导交通、抢险救灾等警务工作提供了便利,形成了陆空一体化的新型治安防控格局。
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徐猛向记者介绍,经过云南省公安厅和昆明市政府的批准,在公安部和成都军区司令部的大力支持下,“警航一号”于今年3月获得编号“53011”,并在今天迎来昆明公安发展史上史无前例的首飞。 “警航一号”最大飞行高度6096米,大速度状态下的飞行时间3.9小时,航程623千米,主要用于警务巡查、反恐等方面飞行。直升机上还配备了具备红外功能的数字高清无线图传天眼吊舱系统,机组人员可以通过操作该系统,将空中所拍摄的高清视频实时向110指挥中心或现场指挥部进行图像传输。
自1994年武汉市公安局在国内率先装备警用直升机以来,广东、陕西、山西、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先后完成了警务航空队组建工作。2003年8月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正式批准在中国发展警用航空,标志着警用直升机正式列入人民警察装备序列。目前,中国共有13支警务航空队,自警用直升机的投入使用后,在打击犯罪、服务社会等领域成效显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