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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居建设将使河北增加建设用地约50万亩

时间:2010-08-04人气:作者: chao

赵都市报讯(记者刘红)记者8月4日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在河北省新民居建设中,土地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一大瓶颈,如果此工程能顺利进行,到2012年,新民居建设将使我省增加建设用地约50万亩。

    据了解,多年来,我省农村建设用地比重过大,土地利用粗放,闲置浪费现象非常突出,但同时也蕴藏着的巨大的节地潜力。根据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我省村庄建设用地1761万亩,人均占地达到295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占全部建设用地的58.4%。另外,全省不同程度存在“空心村”现象的村庄约有7500个,占全部村庄的15%左右,空心村面积平均在20%—30%左右,造成土地闲置浪费达60万亩左右。

    一方面是农村大量闲置浪费的村庄占地,一方面是新民居建设需要大量的土地。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绍廉说,新民居建设需要先建后拆,占用一定数量的农用地,但每年国家下达给河北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只能基本保障省以上重点项目用地,无法支持和满足新民居建设用地需求。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省国土资源厅从实际出发,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按照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精神,经过充分调研,探索性地提出了实行周转用地政策。

    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列入省级新民居示范村的,经批准可先占一部分农用地进行新村建设,待村民入住新居后,将旧村复垦,再归还周转用地。同时规定,新民居建设中,在将旧村址复垦为耕地、归还周转用地、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后,其余部分可作为增减挂钩指标,在县域范围内有偿转让使用。为确保按期归还周转用地,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和建设用地总量平衡,防止出现新的违法用地,河北规定周转用地使用年限最多不超过4年,旧村复垦后首先要归还周转用地,归还的面积标准为周转用地面积的1.2倍。对到期不能归还的,按使用周转用地的两倍扣减示范村所在设区市、县(市)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据张绍廉介绍,据目前统计,今年我省列入计划的2000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除原址拆建外,有928个村需要通过办理周转用地才能开工建设。如果不采取周转用地政策,有相当一部分新民居示范村都将无法开工建设。实行周转用地政策,从根本上破解了新民居建设用地“瓶颈”,也适合我省农村实际,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普遍欢迎,为全面推进新民居建设彻底扫清了用地障碍,保证了新民居建设用地需求。

    据悉,我省目前村庄平均占地约为300亩左右,按节地50%计算,每个村可节余土地150亩。按一个行政村平均节地80亩(保守估算),到2012年全省完成7500个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扣除复垦部分),可为全省增加建设用地约50万亩。如果完成全部农居改造,全省可腾出建设用地约400万亩。目前廊坊市通过新民居建设,已腾出建设用地2万亩,其中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置换出7000亩用于支持城镇建设。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运用,也为引入企业介入新民居建设创造了前提条件,形成了企业先下乡帮建新村、复垦旧村,再回城拿地搞开发的新的市场化运作模式。目前,香河县在开展新民居建设中,先后引进上海绿地、北京万通、河北建设、北京鼎盛华泰等诸多全国知名企业集团,对全县159个村街进行组团联建,实现了农民不出资,政府拿收益,企业能获利的多蠃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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