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打黑除恶扫痞铲霸”专项行动中,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抽调精兵强将70余人,成立“4.06”专案组,在市局刑警支队、技侦支队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历经十个多月的侦查,侦办了以张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涉黑案。2012年12月25日,经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主犯张某及其犯罪团伙主要成员39人全部定罪,其中17人定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另有35人被劳教,4人被收教。
2006年,东北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来到唐山开平为他人开设的赌场放哨,后与他人合伙承包洗浴至2010年。期间,张某又与白某、叶某、郭某等合伙在常各庄一带聚众赌博、放赌账。
2011年6月,张某又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李某、姜某、徐某、安某、张某某在唐山市火车站附近和路北区果园乡赖旺庄以开设旅客临时休息处为幌子经营皮、魁店。组织妇女卖淫,在卖淫过程中卖淫女故意开大电视声音并遮挡受害人视线,其他犯罪嫌疑人打开房门盗窃被害人放在门口处衣服内的钱物(行话叫皮店);以拉拢受害人临时休息为由,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玩牌赌博的形式诈骗被害人钱财(行话叫魁店),同时,对火车站周边超市进行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
并由这5人任各店店长,又陆续网罗于某、姬某等100多人充当打手,实行行业垄断,从事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至此该团伙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员迅速扩充,又相继实施了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该组织人员分工明确,分别设有专人接站、放哨、实施盗窃、诈骗、跟点(作案后尾随被害人观察其是否报案),如发现被害人欲报案,跟点人员通知其他人员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恐吓阻止其报案。
后经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讯问,均供述各店每天平均盗窃、诈骗十余起。从扣押的姜某皮店2012年4月3日记账单来看,仅当天盗窃作案19起,盗窃数额14690元。
在“打黑除恶扫痞铲霸”专项行动中,办案民警通过大量摸排走访及缜密侦查,初步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脉络,掌握了该团伙大量犯罪事实。2012年4月,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成立“4.06”专案组,全力开展侦办,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因本案情况非常特殊,需抓捕犯罪嫌疑人多达80余人,且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为外地人员。负责抓捕的民警在掌握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的线索后,远赴新疆、内蒙等地将犯罪嫌疑人一一抓获,并及时审问,掌握犯罪证据。
同时,本案受害人均为外地人,遍布多个省市。为进一步掌握犯罪证据,路北分局又抽调精干警力分9组远赴贵州、青海、甘肃、四川、广东、湖南、湖北、天津、北京、陕西、山西、江苏、重庆、河南、山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等20个省、市开展调查取证,获取证人证言及相关证据,确保此案证据扎实严谨。经过10个月的抓捕及调查取证,以张某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彻底覆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