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通知要求:按天气供暖确保质量

据【年轮】报道:

燕赵都市网讯(记者张洁)河北省冬季供暖在即,为保障供热平稳运行,确保群众冬季采暖正常和社会和谐稳定,日前,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冬供热工作的通知》。

     按天气供暖 确保供热平稳运行

     通知要求,各市供热主管部门、供热企业做好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按照天气变化情况,做好提前供热准备。对供热用煤储备、设备运行状态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完善燃料供应应急预案,加强燃料统筹调配和应急储备,确保冬季用煤充足。

     对可能发生的弃供、停供、热量不足等供热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必要时政府要采取接管措施,以防影响居民正常采暖。

     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供热行业服务标准》,确保用户采暖温度、质量符合要求。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标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各市、县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供热服务质量监督,对存在质量和服务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要及时督促予以改正,对恶意停止供热或者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置。

     满足热计量收费条件的要全部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通知强调,各市要大力推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加强供热计量监管,保质保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全面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和建筑节能工作开展。

     各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要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验收及试水工作。今年采暖期,新竣工建筑和改造后的既有建筑,满足热计量收费条件的,要全部按照各市制定的供热计量收费政策,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供热计量收费任务。22个县级市和10万人口以上县城要抓紧制定供热计量价格及收费办法,今冬采暖季要全部开展供热计量收费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