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意见》(唐政发 [2010]22号)文件精神,县物价局和县建设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
2010年10月19日上午在县建设规划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有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推进会议,县物价局、县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重点强调了一、房地产价格备案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证之前,须到县物价局办理备案手续,凭借物价局出具的备案证明,到县建设规划局办理预售许可证。二、开发企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按“一套一标”公示商品房销售价格,切实增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透明度,维护购房者利益;严禁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三、严格杜绝乱收费行为,严禁价外价收费。按照“一价清”制度的要求,督促房地产企业将 “两管三线” (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或光缆电线)入网及安装费并入商品房销售价格内,严禁价外收取各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