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15日起受理签发电子普通护照

据【年轮】报道:

       记者昨日从唐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该支队将从5月15日起正式统一受理、签发电子普通护照。

  电子护照中嵌入电子芯片
  据介绍,电子普通护照是在传统本式普通护照中嵌入电子芯片,并在芯片中存储持照人个人基本资料以及面部肖像、指纹信息的新型本式证件。电子普通护照继续保留了现有护照的各项功能,同时采用更为可靠的数字加密技术、更加先进的印刷防伪技术以及更加美观的主题图案,既确保了电子普通护照的高安全性,又展示了国家形象。
  在国内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询问。申请人在办理电子普通护照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现场采集指纹及签名信息。
  申请电子护照应准备好材料
  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应提交下列材料: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此外,现役军人申请电子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记者还了解到,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的条件、时限和收费标准均与以往相同,只是在办理程序方面,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及签名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因手指条件等原因无法采集指纹信息的,不影响电子普通护照的申办和出入境边防检查。

部分人员不予签发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普通护照: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无法证明身份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此外,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电子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护照持有人未满16周岁的5年,16周岁以上的10年。
  原有护照可继续使用
  电子普通护照启用后,原有的有效普通护照应当继续使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电子普通护照:1、普通护照的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2、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