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馅料是指以植物的果实或块茎、畜禽肉制品、水产制品等为原料,加糖或不加糖,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辅料,经加热、杀菌、包装的产品。产品按用途分为焙烤食品用馅料、冷冻饮品用馅料、速冻食品用馅料;按工艺分为常温保存馅料和冷链保存馅料;按原料分为蓉沙类、果仁类、果蔬类、肉禽制品类、水产制品类等。
该标准从原辅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等多方面对食品馅料进行了全面规范,并给出了各类指标要求的试验方法及检验、判定规则。同时该标准对食品馅料提出的感官要求是组织细腻、油润,色泽正常,口感好,无异味,正常视力无可见杂质。标准还给出生产食品馅料所使用的白砂糖、麦芽糖饴(饴糖)、食用植物油、蜜饯、干果、芝麻等原辅料应执行的相关国家标准。理化指标按焙烤食品用馅料、冷冻饮品用馅料、速冻食品用馅料分别提出干燥失重应小于等于40%,68%,40%;总糖含量小于等于60%,48%,48%;脂肪含量小于等于33%,28%,30%的限定。卫生指标有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黄曲霉毒素B1、铜、挥发性盐基氮等项目,给出了具体应执行的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微生物指标要求常温保存馅料和冷冻保存馅料应分别符合《糕点、面包卫生标准》和《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标签应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