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件实事工程完成的具体情况为:
1.实施“健康唐山、幸福人民”行动。健康教育、健康服务、健康饮食、健康文体和健康环境五大工程全面启动,全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0个,形成了15分钟医疗卫生圈;全年完成健康体检92.4万人,建立健康档案91.3万份,制定健康计划92.4万份;全年举办各类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和专家咨询等活动4596场(次),受众达450万人(次);累计建成文化广场734个、文化站532个,篮球、足球、游泳、棋牌、书画、太极拳等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达1000多个,参与群众达到60余万人。全市人民主要健康指标和健康环境得到了明显提高和改善。
2.落实创业就业各项政策措施,鼓励全民创业,努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截至2009年底,全市新增就业6.8万人,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13%;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3万人,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260%;消除零就业家庭140户,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全力推进农民进城就业无障碍工作,向非农领域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4万人次;组织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11万人,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11%。
3.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在全市推广实施,制度覆盖率100%。截至2009年底,参保人数达到67.5万人,参保率达到96%,市本级大学生参保人数达到1.01万人,城中村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参保人数达到4.12万人(每年征缴一次);建立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基础上,为非学生类居民建立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同时将学生类居民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制定下发了《唐山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唐政发犤2009犦5号),迁安市、遵化市、唐海县、迁西县、高新区、开平区、路南区、丰南区等8个县(市)区正在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其中有25万人按月领取了养老金,基金滚存结余4.5亿元。
4.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09年1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市民通字犤2009犦2号),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市区和县(市)城镇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270元和205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28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300元,全市低保提标工作全面完成。截至2009年底,全市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7.09万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0404.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