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至13日,财政部驻河北省专员办检查组对我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人员听取了我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汇报;抽查了财政所补贴备案资料、核实了补贴资金发放表;随机走访调查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并与部分补贴对象进行了座谈。通过检查、核实、走访、调查、座谈,检查组人员对我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非常满意,并从以下几方面对我县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到位。组织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工作。
二是配置专项设备,做到便民服务。县财政局不等、不靠,不向上级讲条件、提要求,自行筹集安排资金,为全县12个场镇财政所配置了复印设备、条码扫描仪器,方便了群众申报补贴资金,提高了财政部门的办事效率,群众满意度高。
三是政策培训、宣传到位。强化业务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分管人员系统地学习国家、省、市、县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备案工作流程,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规范的财政补贴操作程序。政策宣传形式多样,结合省、市财政部门文件精神,编写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宣传资料、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宣传资料,及时下发到各基层财政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村队宣传橱窗、印发宣传单、利用集日进行实地宣传、现场解答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公示政策咨询电话。做到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
四是县场财政部门配合得力,运作规范,补贴速度快。在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县财政将补贴资金预拨到各财政所资金专户,由财政所直接审核兑付补贴资金,每月至少兑付三次,并随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表上报县财政局,以便随时掌握财政所补贴资金发放进度。确保购买者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拿到补贴资金。比上级规定时间快5个工作日。
五是与销售网点信息沟通及时,对国家促销政策落实底数清晰。积极与各销售网点沟通信息,了解国家补贴促销政策落实及效果情况。敦促指导销售网点悬挂标识门牌、宣传横幅,规范促销宣传、及时进行信息录入,指导购买者申报补贴资金,以加快对购买者的补贴速度,激励群众购买补贴产品。今年各销售网点销售均好于上年同期。